如果该车位有停放车辆就需要缴税。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缴纳。”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条,“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在一般情况下,对于物业服务费,无论是否居住,业主都应当自交房之日起缴纳。
因此,业主在购买了车位之后,使用车位时仍然需要缴纳一定的管理费,以用于支付停车场车位的水费、电费、维护及卫生保洁和工作人员的工资等费用。
但停车管理费与物业服务费并不完全相同,业主购买车位之后,车位属于业主的私有区域,是否需要缴纳管理费,取决于该车位是否停放车辆。
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归在物权法立法的时候确实有过争议。立法者也在开发商和业主之间进行过摇摆,一旦法律通过了归开发商所有,社会的反响可能会很大。所以立法以这种方式,由当事人以出售或者出租的方式来约定归谁所有。
如果说有权出售或者出租,那事先它的产权就是清晰的,这时它的所有权是归开发商的。当然了,也有些个别情况,业主在买房的时候公摊面积可能已包括了车库车位的公摊,如果能拿出这部分的书面证据,那这部分所有权肯定是归业主所有。
但是实际情况是,公摊面积都是走廊、电梯间或者是楼梯间,房子的实用率可能会非常低,这个非常少见。
至于有的时候由于车位不足,开发商可能会以很高的价格或者以竞价的方式来出售,这个属于开发商出卖方式的问题,至于以什么方式出卖,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法律上有一个基本原则“法不禁止则自由”。
因为在严重供不应求的情况下,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平衡业主之间的利益和关系,法律是没有禁止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地下停车场车位未使用 是否需要缴纳管理费?
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停小型车为主的停车场,车位尺寸采用2.5~2.7×5~6米的尺寸,单车道回转车道宽度不小于3.5米,双车道不少于5米,停车场为安全起见或者可以停中大型车辆,多设置为6米以上。
2004年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场地作图题就考了一个停车场设计,题目将车位尺寸预设为2.5×5米。双向回转车道预设为5米。
报税总价=指导价*房屋面积,契税(买方):报税总价*3%;个税(卖方):报税总价 *1%;营业税(卖方):(现报税总价-原报税总价)*5.6%;
印花税(买方):报税总价*0.1%;交易手续费(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报税总价*0.5%;转移登记费(买方):550元/户;土地增值税(卖方);业主可提供购买发票:差额征收 (现报税总价-原报税总价)*3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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