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车辆负主要责任。
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拐弯车辆全责。如果是路口,直行车辆应让进入路口正在转弯的车辆先行。同向并行行驶,左转右转都要让直行车辆先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参考资料来源: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交通法规定,辅路让主路。我们这的交警判罚,直行车全责。交警说,辅路让主路,优先于转弯让直行。请问哪位律师能提供法律支持。目的是要弄清楚如何办,不是为了那点钱。我周围所有人都说,绝对不能直行全责,起码五五责任,何况他撞击在你后面了。补充一点,辅路和主路是平行的。不是那种交叉的主辅路。
追答新交通法不存在主次路。双方车损大约多少。??如果双方都在2000以内没有人伤,就无所为责任大小了,全责、主责、对半、次责交强险赔付都一样。最多如果定全责,全责方下年交强险取消优惠而已。
追问请问,新交法那条规定取消主辅路呢?还是有司法解释。请指教。谢谢
追答没有主次让谁问题,有信号灯看灯,没有停号灯让右方来车先行。无灯右转车让左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