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会计证,给私企当会计有法律责任吗?

一个朋友被招聘的时候,当时他们公司说是招银台的职位,每天帮忙收钱数钱,晚上结账,可能算是出纳吧,但是后来他们会计身体不好,要离职,就去顶替她了,月初做报表,月底发工资,也不是纯会计工作,没有会计证,他们公司是个体工商户,各种必要的牌照都有,都是通过正规渠道获得的,这样如果工商局或者什么国家单位来检查,会不会有法律责任?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追究?

当然会有法律责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
(一)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三)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在对前款第(二)项所列事项实施监督,发现重大违法嫌疑时,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与被监督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被监督单位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查询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支持。
第三十八条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会计证又不难考,还是考一个吧,这样子无证上岗风险太大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06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任用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或者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经注册登记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单位,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依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即: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由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所谓从事会计工作是指专门从事财务、会计、出纳的工作人员;如果做出纳员没有会计资格证,窃以为应当视为直接责任人被处以罚款。
第2个回答  2013-02-01
这个其实没那么严,很多私企的会计都没有上岗证的。
第3个回答  2013-01-31
你没有,你公司有,出纳,会计都必须要有证才能上岗
第4个回答  2013-01-31
一般不会查这个得,没事,就算查,你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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