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生料353608吨 耗用生料356140.9吨 生产生料用电9725275度
生产熟料231031吨 耗用熟料180298吨 生产熟料用电8225470度
生产水泥294085吨 生产水泥用电10966886度
其中32.5级水泥168277吨
42,5级水泥 121221吨
52.5级水泥 4587吨
收煤40585.8吨 金额19121335单价471.1元
耗煤42221.6吨 金额20667506单价489.5元 平均发热量5130大卡
熟料强度修正系数0.9962 水泥强度修正系数1.0128混合材掺量修正系数0.0449
可比熟料综合能耗= {本月耗煤*煤折标+(生料耗电+立窑耗电)*电折标}*1000/当月熟料生产量;
可比水泥综合能耗= (本月耗煤*熟料配比+全部用电*电折标)*1000/本月水泥生产量。
在统计期内生产每吨水泥消耗的各种能源统一修正后并折算成标准煤所得的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规定的耗能体系在一段时间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为一次能源后的总和。
综合能耗综合能源消耗量即综合能耗,GB/T 2589-90针对综合能耗的定义是:规定的耗能体系在一段时间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为一次能源后的总和。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20)是2021年4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归口于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20)规定了综合能耗计算原则、边界划分、计算范围、计算方法以及折算为标准煤的要求。《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20)适用于用能单位(含次级用能单位或其组成部分)的能源消耗指标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