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毕业生补贴怎么申请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2年以内的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毕业前的时段不计为申领补贴时段);

2、办理就业登记并在同一单位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3、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非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法律依据:《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有关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项目资金审核发放程序的通知》 一、补贴项目和标准

(一)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对象:广州地区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

2.补贴标准:

(1)对招用高校毕业生人数超过上年度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本市办理了录用备案和参加社会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期限,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以实际超过人数计算,对单位缴费部分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补贴(其中招用特困或残疾高校毕业生给予单位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2)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本市办理了录用备案和参加社会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期限,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以实际招用的人数计算,对单位缴费部分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补贴(其中招用特困或残疾高校毕业生给予单位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二)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补贴

1.补贴对象:本市各类困难企业。

2.补贴标准:

(1)社会保险补贴。以实际参加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人数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期限,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对单位缴费部分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2)岗位补贴。以实际参加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人数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期限,按每人每月80元标准,给予不超过6个月岗位补贴。

(三)自主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本市户籍、毕业2年内未就业、持有《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就业服务卡》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2.补贴标准:

(1)社会保险补贴。

在本市领取了营业执照、办理了就业登记、参加了社会保险,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期限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自主创办的企业,招用毕业不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本市办理了录用备案和参加社会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期限,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以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2)一次性扶持补贴。

在本市领取了营业执照、办理了就业登记、参加了社会保险的,按每户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补贴(含合伙企业)。申领期限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止。

(3)岗位补贴。

自主创办的企业,招用毕业不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和劳动合同期限,按每人每月80元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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