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体情况是这样的,她在深圳工作,前两天发一月份的工资时才知道自己被扣了1200元,她去问单位单位的答复是第一次迟到扣500、第二次迟到扣400再加上某次工作失误被扣300。工作失误那个都可以理解但是迟到这个很让她郁闷,她事先完全不知道单位有这种规章制度而且两次迟到也没有收到任何通知或警告,我问她这是不是单位的规章她没看到,她说单位之前应该没有这种规章,这两天就要开会确定。她的月工资是3000,已经被扣了超三分之一了,我想知道单位这样做是否合法,而她又有没有可能维权呢,不胜感激。
那么这个签字具体是怎么回事呢,是到了20%单位就应该通知员工签字还是员工不签字单位就不能处罚呢?
追答员工要确认自己的违纪行为和处罚结果愿意承担,通常扣工资是件严肃的事情,要公示,要通报,而且要有明确的规定和处罚标准,同时还要报备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