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区别是什么?

如题所述

1、完成时间不同。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在规划选址论证报告之前完成的文件。

规划选址论证报告首要是针对项目在修建前对地址的论证和决议计划,以断定项目地点区域情况等多方要素到达项目建立根本要求终极断定项目详细设定地址方位。

可行性报告首要是针对项目是不是可行论证,可行性研讨陈述是从各个方面论证的,触及到经济、技术、情况、法令等多方面要素的可行性论证。

2、性质不同。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前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工作,是在投资决策之前,对拟建项目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的科学论证,在投资管理中,可行性研究是指对拟建项目有关的自然、社会、经济、技术等进行调研、分析比较以及预测建成后的社会经济效益。

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是综合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财务的盈利性,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应性以及建设条件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从而为投资决策的实施结果提供证明。

3、写报告的人不同。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投资)之前,双方要从经济、技术、生产、供销直到社会各种环境、法律等各种因素进行具体调查、研究、分析,确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项目是否可行,估计成功率大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程度,为决策者和主管机关审批的上报文件。

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是相关机构及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后才得出的结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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