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户口在前夫家,我离婚了,明年拆迁我能分到房子吗

如题所述

这个具体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如果是按照户口标准进行补偿,那你户口有在的话是有可能的。

但是一般拆迁单位都会审查双方婚姻关系是否存续,如果审查发现您配偶已经离婚,那么是不能享受您户口的有关拆迁利益的。当然,如果您在婚内,与配偶共同出资、处理翻盖了宅基地房屋,或者实际上您一直居住在宅基地内,那么根据拆迁政策,即便离婚,也是能够享受拆迁利益的。

如果您跟男方协商不成如何分割,由于拆迁往往涉及多个被安置人,因此您需要起诉分家析产,针对拆迁范围内全部财产、全部被安置人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法分割拆迁利益。

当然拆迁利益的分割涉及很多法律问题,建议您起诉前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相应的拆迁政策,再决定之后的诉讼策略。

根据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标准。

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如果娘家拆迁征地拆迁的话,您是可以作为房所有权人,得到拆迁的补偿款的。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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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07
离婚了,户口在前夫家,明年拆迁当事人能分到房子。
离婚后马上能分户,户口分后房子拆迁后女方还可以得房子。双方虽然已经办理离婚,但出于种种原因,户口并未迁出如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按照户口给予拆迁补偿安置的,户口未迁出的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按照相应份额分配拆迁补偿安置款。当然,如果双方有相关协议且房产分割清楚,或者离婚后户口就已迁出的,又或者按照补偿安置方案对房屋产权人进行补偿的,则拆迁补偿款应归房屋产权人所有,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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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6-29
在现在的司法实践中,区分以被拆迁人安置资格首先要区分是农村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还是城市的商品房。
在农村的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一般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如果知道拆迁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补偿,这时候你就能分到房子。
如果是城市的商品房,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人是依法的被安置对象,这时候户口虽然在前夫那里,但是房屋已经不是你的了,操作会比较困难,但有些地方也是,这种情况下也是能够得到安置。
认真回答,望采纳,具体问题可以私信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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