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指的是社保征缴部门的原因导致您个人的社保中断的,您可以与社保征缴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与上级或者系统中的技术人员进行沟通解决,实在解决不了的只能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该部门补缴您的社保或者提供相应补偿。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无正当理由断保的,是不能够进行补缴的,但是如果是因单位原因造成的断缴一般是可以进行补缴的,但是根据实际情况来说,超过一年的是无法再进行补缴了。
一般情况下,社保断缴不要超过三个月,社保可以允许缴费人员有三个月的缓冲期,断缴超过三个月,你的账户连续缴纳年限就要重新计算,但是如果跨年了社保征缴单位可能会要求在补缴社保的同时还要缴纳一定金额的滞纳金。
建议您与社保征缴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明确举证证明是因单位的原因导致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中断了,如果仍然无法解决断缴问题或者无法对您进行相应补偿的,您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该部门补缴您的社保或者提供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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