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小偷在我家偷东西,结果从楼上掉下去摔伤了,我需要进行经济赔偿吗?

如题所述

小偷偷东西时受伤应当自己负责。如果小偷因盗窃行为而导致自己受伤的,那么由于其受伤是由其自身过错导致,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小偷无法获得赔偿,小偷承担自己的全部后果和责任。如果小偷是被人打伤的,那么依法可以获得赔偿。
法律分析
发现小偷偷东西后,都会追赶小偷,在追赶小偷过程中,造成小偷意外伤害,也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在追逃过程中,追赶的人存在人身威胁的语言动作等,比如恐吓“打死你”或者手持危险刀具追赶的,就要承担一定比例的民事赔偿责任。而且小偷被抓后,被偷的当事人是不可以伤害小偷的,小偷偷东西是应当受到治安或者刑事处罚,但小偷和其他公民一样,同样享有生命健康权利,任何人也不得侵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因此,在商城等发现小偷偷东西后,一般情况应该首先找侵害者也就是偷其东西的人索赔。如果商场保安见状未理睬,那么商场未尽到安保义务,在偷东西的人不能尽到赔偿义务时,商场要承担补充责任,把未能补偿的予以补偿,其后可以向偷东西的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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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06
这个要看他是怎么掉下去的,如果说你不知道,而他自己不小心掉下去的,你当然不需要负责任,不可能会像玩笑话那样要赔偿。如果你在追赶过程中掉下去的,你可能就要负责了,想想也有点怕。如果你看见了,虽然你没有追赶,但你没有及时救援,那也是要赔偿的。当然有些法官这样判,也有一些不一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2-06
这要看他是不是因为你而摔伤的,比如他是因为你发现了他而惊慌才掉下去的,那你就要赔偿,如果说是他在行窃过程中因为自己的失误掉下去摔伤的那就由他自己全部承担。
第3个回答  2019-12-06
当然不需要赔偿了。
凭什么要赔偿他。
望采纳,
谢谢了!
第4个回答  2019-12-06
有点不好说,按理来说是不需要的。但是新闻上有过类似的案例,结果是需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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