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2-06
残保金申报流程: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缴,经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由主管税务机关征收。
(二)残保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各地时间有所不同)。
(三)由于残保金减免制度的影响,残保金申报缴纳流程可分为两种情况:
1、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
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持“北京市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书”在规定时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按确认书情况自行申报缴纳保障金,符合免征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在网上进行残保金零申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会在缴纳期结束后,对未在规定时限进行缴纳的用人单位进行催缴,未在催缴规定期限缴纳的,日增加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注意: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每年8月1日至9月15日,先向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由该机构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