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12-22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因此如果你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按照2803元由社保局发放给你,如果没有参加则由公司应按照你的实际工资发放,即4200元。因此,你想向社保局支付生育津贴2803,然后再向公司要求基本工资2400元,这个严格来说应该是不符合规定的,除非你们有当地的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2-02
对于一般的企业,生育保险的规定是:产假期间不再正常发放工资,但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报销的津贴
所以你的情况,公司不给你发放生育津贴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正常给你发放,因为这个钱实际上是由医保中心拨付给公司,由公司代为支付给个人的,公司无权截留。实际中这部分津贴公司可能会扣掉一部分产假期间给你缴纳的社保之后再拨给你
你的情况,建议可以先到医保局核实生育津贴是否已拨款到公司,如果已经拨款了去跟公司要,公司不给的话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第3个回答 2019-12-02
可以,只要你有产假期间在职证明,就可以主张!
第4个回答 2019-12-02
如果你是正常离职的话,在你工作期间你应有的福利都应该被给予,如果他们是非正当扣除的话,建议使用法律的手段保护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