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们成立的贸易公司而言,这两种公司形式各有什么利弊?(不要理论分析,请针对具体贸易公司而言)
那如果这样,合伙制就没有好处了,大家都搞有限责任公司就是了,为什么还要有个合伙制呢?谢谢!
合伙制在现代公司模式的框架下,确实已经不是那么好使了。合伙制适合家族企业,或者农场,土地是不会变成负数的。并不适合朋友之间做。现在不论是大小,城里公司都会是有限责任制,尤其是小公司,自负盈亏那种。谁也不希望万一出了问题把自己家也株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