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需要编制的财务报表、决算报表有哪些要求

如题所述

1、数字真实
  财务报告中的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如实地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这是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
  2、内容完整
  财务报表应当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貌,全面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才能满足各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要。凡是国家要求提供的财务报表,必须全部编制并报送,不得漏编和漏报。凡是国家统一要求披露的信息,都必须披露。
  3、计算准确
  日常的会计核算以及编制财务报表,涉及大量的数字计算,只有准确的计算,才能保证数字的真实可靠。这就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必须以核对无误后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不能使用估计或推算的数据,更不能以任何方式弄虚作假,玩数字游戏或隐瞒谎报。
  4、报送及时
  及时性是信息的重要特征,财务报表信息只有及时地传递给信息使用者,才能为使用者的决策提供依据。否则,即使是真实可靠和内容完整的财务报告,由于编制和报送不及时,对报告使用者来说,就大大降低了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
  5、手续完备
  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应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财务报表封面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企业统一代码、组织形式、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日期,并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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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6
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中小学校在某一特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情况。
(二)本表“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当根据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余额”栏内。
(三)本表“期末余额”栏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资产类项目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中小学校期末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合计数。本项目应当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期末持有的短期投资成本。本项目应当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pan >(3)“财政应返还额度”项目,反映中小学校期末财政应返还额度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应收账款”项目,反映中小学校期末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中小学校期末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存货”项目,反映中小学校期末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耗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动植物等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当根据“存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长期投资△”项目,反映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期末持有的长期投资成本。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固定资产”项目,反映中小学校期末各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中小学校期末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当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中小学校期末持有的各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待处置资产损溢”项目,反映中小学校期末待处置资产的价值及处置损溢。本项目应当根据“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则以“-”号填列。2.负债类项目
(12)“短期借款△”项目,反映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借入的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各种借款本金。本项目应当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3)“应缴税费”项目,反映中小学校应缴未缴的各种税费。本项目应当根据“应缴税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缴税费”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则以“-”号填列。
(14)“应缴国库款”项目,反映中小学校按规定应缴入国库的款项(应缴税费除外)。本项目应当根据“应缴国库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5)“应缴财政专户款”项目,反映中小学校按规定应缴入财政专户的款项。本项目应当根据“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6)“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中小学校按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7)“应付账款”项目,反映中小学校期末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8)“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中小学校期末应付未付的其他各项应付及暂收款项。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9)“长期借款△”项目,反映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借入的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本金。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0)“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中小学校发生的偿还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应付款项。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1)“代管款项”项目,反映中小学校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本项目应当根据“代管款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3.净资产类项目
(22)“事业基金”项目,反映中小学校期末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基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3)“非流动资产基金”项目,反映中小学校期末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4)“专用基金”项目,反映中小学校按规定设置或提取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本项目应当根据“专用基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5)“财政补助结转”项目,反映中小学校滚存的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6)“财政补助结余”项目,反映中小学校滚存的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资金。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补助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7)“非财政补助结转”项目,反映中小学校滚存的非财政补助专项结转资金。本项目应当根据“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8)“非财政补助结余”项目,反映中小学校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非财政补助结余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如“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为亏损数,则以“-”号填列。在编制年度资产负债表时,本项目金额一般应为“0”;如不为“0”,本项目金额应为“经营结余”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事业结余”项目,反映中小学校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事业结余。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事业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为亏损数,则以“-”号填列。在编制年度资产负债表时,本项目金额应为“0”。
“经营结余△”项目,反映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经营结余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经营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经营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为亏损数,则以“-”号填列。在编制年度资产负债表时,本项目金额一般应为“0”;如不为“0”,本项目金额应为“经营结余”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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