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必须要公司的盖章嘛?

如题所述

伤残鉴定书上 不需要公司盖章公司也不能盖章;伤残鉴定书分为两种,即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其实就是工伤案件的伤残鉴定),但无论是何种伤残鉴定,鉴定结论本身都不需要除鉴定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盖章。

人身损害的伤残鉴定一般只要当事人自己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委托鉴定即可。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确认工伤后,要到地级市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原则上需要公司来申请,所以需要公司在申请书上盖章,但如果公司拒绝申请,劳动者也可以在一个后自行准备材料申请。

扩展资料:

评定人义务:全面、细致、科学、客观地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检验和记录;正确及时地作出评定结论;回答事故办案机关所提出的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保守案件秘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回避原则的规定;妥善保管提交评定的物品和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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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伤残鉴定书上 不需要公司盖章公司也不能盖章。
  1、伤残鉴定书分为两种,即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其实就是工伤案件的伤残鉴定),但无论是何种伤残鉴定,鉴定结论本身都不需要除鉴定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盖章。
  2、人身损害的伤残鉴定一般只要当事人自己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委托鉴定即可。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确认工伤后,要到地级市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原则上需要公司来申请,所以需要公司在申请书上盖章。但如果公司拒绝申请,劳动者也可以在一个后自行准备材料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2个回答  2013-02-21
不一定啊,自己也可以申请的啊,当然单位配合盖章最好啊,不盖也没事情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1】如果是工伤的伤残鉴定,就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就必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第23条去做。
【2】第23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并且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
【3】如果是其他伤残鉴定,要找个有资质的伤残鉴定中心,拿着自己的在医院的病例,还有拍的片子等医疗有关材料,作为参考,伤残鉴定中心会根据国家有关标准,鉴定出是否够伤残等级,够成几级。
如果是鉴定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要双方都认可的有资质的伤残鉴定中心。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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