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自愿存于子女名下,可不可以要求返还

母亲于2011年车祸去世,次年赔偿款三十万,当时子女年满18,在读书期间,父亲用子女临时身份证给子女名下划了二十万,现在父亲因为种种原因要求返还二十万,没有任何合同形式,子女账户也有所变更,父亲身体健康,不存在虐待行为,子女有义务配合返还吗?

这个一般没有义乌,但是毕竟是自己的亲人,不能按法律办事,是你父亲给的,你父亲需要,也可以给,做人不能忘本,是不是追问

追答

你好

追问

你好

我想说的是不是不愿意给,他二婚明摆着骗钱的,不到万不得已我不愿意给他这个钱

没有义务就不配合,不给他

这是母亲出车祸命换来的,所以不是很愿意给他,他收入比我可观,身体健康

追答

那就不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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