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瑞幸咖啡不正当竞争行为被罚这件事?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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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25

瑞幸咖啡不正当竞争被罚这件事情从市场的角度来说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从顾客来说它是有问题的,或者说从顾客的角度来说它应该被罚,因为它存在一个价格歧视的问题,它这个竞争用的是价格歧视的手段。

什么叫价格歧视?就是对不同的人卖不同的价钱,但是商品的质量是一样的。在瑞幸咖啡发放优惠券这件事情上就有体现,比如说最早的时候在给你发放1.8这个一杯咖啡,你花两块钱三块钱你就可以喝,你喝了一次之后一周之后再给你发,他就不给你发1.8的发2.8发3.8,你要是不去再隔一周他还给你发那个便宜的,但是一周只给你发一次,如果你喝着喝着觉得他们的咖啡不错,你能接受3.8折的,过一段时间他就给你上升到5.8折,咖啡还是原来那一杯咖啡,只不过价格上逐渐在上涨,吞噬你的消费习惯。

这个就叫价格歧视,因为商品的质量是一样的,咖啡还是那些咖啡原料,还是那些原料,服务环境都是一样的,就是因为你之前没有去过它,给你个很大的优惠让你去,你去了之后觉得他们的咖啡挺好喝的,然后你接下来还去,他就跟你逐渐涨价。本来这种竞争不把它真正明面上的爆出来倒也没什么问题,但影响力大了,这就是价格歧视了,这个就算不正当竞争手段。

其实一些新的商家新开的店铺也是有这种优惠的,但是这种优惠不会长期存在,也不会这么明显,比如新开的店铺有开业大酬宾,刚刚开业,全场8折,这个不叫价格歧视,因为他面对所有人都是这样的,还有你办的VIP的会员卡,那个也不叫价格歧视,因为你提前付出了代价,所以商家竞争的时候可以通过差别定价的方式,但是不能把价格歧视放在明面上,要换个形式,让它合理合法。

第2个回答  2020-09-26
被罚是理所应当的。不论为了什么,欺骗消费者都是不当的商业行为。
经查,2019年4月至12月期间,瑞幸公司为获取竞争优势及交易机会,在多家第三方公司帮助下,虚假提升瑞幸咖啡2019年度相关商品销售收入、成本、利润率等关键营销指标,并于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通过多种渠道对外广泛宣传使用虚假营销数据,欺骗、误导相关公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第3个回答  2020-09-26
怎么说呢?现在这个社会就是一个竞争的时代,如果你不提高自身能力的话,会被社会所淘汰,但是也不能采取极端手段,不正当的竞争行为终究是上不了台面,所以被罚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第4个回答  2020-09-25
喜闻乐见。但要是咱啥时候能按照这处罚力度惩治A股造假或者拿这钱奖励检举人就好了,这种美国发现我国重罚的模式着实不体面啊。当然瑞幸这故事已经不算是很新鲜了,但关于这些造假问题溯源还是很值得我们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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