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倒人,对方要求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我是先结案还是先去保险公司核实赔偿手续发票

9月20号在小区里撞倒人,对方伤的不严重,脚背淤肿、膝盖破皮。当时立马去医院拍了片,没什么骨头问题,开了消炎消肿的药,大概花了400不到。
事发时,当事人手上的玉镯摔破了,她给我一个国税的发票说要我赔偿镯子8600元(说手镯发票遗失,补了一张国税的发票),最后保险公司鉴定过镯子和当事人协商赔偿1000元。
过了一个半月大概11月初的时候对方说脚走路还痛,说医生建议做核磁共看看是否有骨裂,做了结果是有积水,没骨裂,建议休养。另外说膝盖的破皮要吃消疤痕的药,要吃3-6个月才见效,医生暂时开了2个星期的药(说是医院有规定不能一次开太多药量)
目前打算和我去结案但是有2个问题:
1.让我赔2个多月的误工费,每个月不能低于3000,包括奖金和福利 (但是她的公司只给了工2200的工资证明)
2.她说医生不给开长期的药量,怕结案后就不能继续赔偿药费 ,让我提前预支她消疤痕的药钱 。
请问我现在的情况是直接交警大队结案,?还是先去保险公司核对受理各种发票,然后再去结案?
当事人是个21岁的姑娘,是个导游 还在试用期,所以2个多月一直没去上班。

医院用的药必须是保险公司赔付范围内的药,超过的部分保险公司是不赔付的;另外关于赔偿误工费,有严格的要求,一切按照法律途径来。
如果你去交警大队结案了,需要双方当事人在场,并且做好说明(如受害人以后再发生脚疼之类的病情与你无关)方可结案。交警大队结案后保险公司才进行赔付过程。

祝你好运。追问

我交的是全险,保险公司是让我先带当事人过去受理医院发票,误工发票后, 再去结案。但是当事人说我撞的她是我赔偿她 和保险公司无关 她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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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28
误工费是要看三个月的工资收入定的,不是她说多少就多少的,医药费可以和医院商量的,先开药单后拿药,然后协商结案,报给保险公司结案~!
第2个回答  2012-11-28
我建议你先到保险公司了解能够赔偿的最高额度,这个是有点橡皮筋,可多可少,但都有个限度,先了解好,然后做好自己打算赔多少,再与对方谈,这样可以心中有底。追问

那她的误工费要通过什么途径来处理呢,不可能说她说多少就多少的对吧。 医药费没花多少 ,第一次400 后面和我要了2000说要做核磁共和买消疤痕的药,

追答

误工时间应该听医生的,费用由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所以叫你先接触保险公司,就是了解一些他们的理赔情况,因为不是你所有赔给她的钱,保险公司都认账的。

追问

那我岂不是要自己赔偿多余的钱?其实她的脚伤并不是很严重,但是她自己说痛,我也没法说什么,是个挺麻烦的姑娘,当初就弄个其他发票让我赔镯子,中途还说自己各种没钱看病要我给她钱

追答

你自己肯定会有支出的,所以要有准备,做好最多支出多少的准备,所以首先要摸清保险公司的理赔额度和理赔理由,以便和她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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