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安徽上万老人养老金被冒领?

如题所述

退休老人领取养老金,是国家养老制度给予公民的一项公共福利。按理说,老人离世之后,这养老金也就自动停止发放。但是,2018年上半年,安徽省在利用公安厅人口注销信息与省本级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信息进行比对时,发现约9800名疑似养老金冒领人员。

根据安徽省社会保险局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安徽省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总数约为260万,平均每年发放的养老金总额达到540亿。然而,最近的一次信息比对核查却发现,这260万名养老金待遇领取者中竟然有近万名老人其实已经死亡。

社保局跟公安厅合作,将全省的260万人领取退休待遇的人员的数据,跟省公安人口信息进行比对,两者比对以后确定了安徽省有9800名疑似冒领人员,然后把9800人分发到各个属地的市县社保局,进一步核查。

养老金本应该在参保人去世次月就停发了,为何还会出现如此之多老人已去世、养老金却依旧每月到账的异常现象呢?对此,常年负责养老金发放和审核工作的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五马镇副镇长郭雷回应称,当地有的人都去世过了好长时间,那个账户也没有注销,甚至有的都去世一两年了还未注销。

养老金个人账户不注销、领取资格认证蒙混过关,于是,已去世老人的亲属就可以继续冒领养老金。安徽省社保局基金征缴中心副主任陈烽坦言,对社保待遇冒领现象进行稽核、追查一直是社保经办机构工作的重难点。陈烽介绍,根据目前初步统计,从08年到18年这十年时间,通过各级努力,查处冒领资金涉及6800多万,目前追回了6200万资金。

不仅是在安徽,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去年5月发布的消息,2012年至2016年,全国共查出冒领社会保险待遇金额7.6亿元,追回到账7.1亿元,各地均出现了因隐瞒家人去世事实冒领养老金而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例。

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如果退休职工已去世,他的养老金却被亲属或他人继续领取,这种冒领养老金的行为看似“占便宜”,实则“吃大亏”。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王华强律师结合《社会保险法》和《刑法》有关内容解释说,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社保待遇的行为,都可以被定性为社保欺诈。

对于这样的行为可能会存在两种责任,一种是行政责任,一种是刑事责任。《社会保险法》第88条规定得很清楚,这样的行为要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被骗得保险金,处以骗取金额的2-5倍罚款;第二方面是刑事责任,按照我国刑法266条的规定,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就构成了诈骗罪,在安徽省达到5000元,就是数额较大的,就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5万块钱,那就是这个数额巨大,3到10年有期徒刑,如果是50万块钱,那就是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了。

由于《社会保险法》中只规定了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继承、丧葬费补助和抚恤金领取的内容,并未明确参保人亲属须办理社保注销手续的法律责任,这就更加要求社保经办机构从工作制度层面上织密保障网。此外他还表示,社保待遇发放机构没能主动地去掌握到这些参保人员的生死情况,如果参保人员去世以后,社保机构和医院或者公安机关能够形成联动或信息共享,这样的事情应该就不会发生。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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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15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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