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遇到将活包给其他人,年底将工程款付了,结果工人经常找公司,说公司没给包工头钱,向公司要,这些工人不是公司找的人,根本不认识,并且钱已经付了,如何避免这一现象,最好不好给公司增加太多负担。对于小的分包是不会向政府交保证金的。
有合同,不过外包的不发工资,工人还是会来找公司,最后事情闹大,或者找政府或者走法律程序,都是由公司先垫付给工人工资,在和外包打官司。最终麻烦的还是公司
首先咱们还没有那么大的脸,一直麻烦政府工作人员,其次即使签字了,外包的不发工资躲出去了还是得你公司来处理,还是你得再垫付工人工资,走法律程序也要首先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目前想到的只有这种办法,只是太麻烦了,公司自己找的工人可以直接打银行卡结算工资,像这些外包的工人就没法打这么做了,另外外包提供的工资表不一定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