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以下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强调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
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
这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一战略举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
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可能更复杂、更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