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己福利分房己赠子女,但老人一直居住老屋几十年户口也一直在这里。现在动迁了可以享受安置吗

如题所述

福利房,就是国家给老百姓,企业给职工的福利,就那么一套,针对某个对象。当时是老人的,福利本该老人享有。当然,老人说我把这福利给子女,也行。但还是那句话,就那么一项福利,给一个对象。现在拆迁了,也只能补偿一个主体。你们自己家商量好,谁拿。或者拿回来自己分都没问题。但不能两个人都跑来各要一份,不可能给你补偿两份的。原物就一份,福利对象也是一个。
好比我发一台汽车给你,你使用的时候带全家坐,我管不着。但后来我要回收汽车,那我也只能补偿你一台车的钱。因为你只能退给我一台车,并不是说你全家人共同使用,后面你就能退给我几台车。车还是那一台追问

但是调配单上有母亲的名字,但实际上确实未住了一天,一直在老屋住至动迁后死亡。请问我们子女有享受母亲遗产(动迁款)的份额呜

追答

如果房子还认老人的,你们可以继承她的遗产,但你们自己就没份额。反之,如果认实际居住人,即子女为补偿对象,那老人就没补偿,更谈不上继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