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
(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行为和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五)自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六)从事过巡游车服务的,在从事巡游车服务期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信息库;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办流程
符合申办条件的,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参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包括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考试合格成绩3年有效。考试合格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报备注册后,上岗服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
(一)考试报名
申请人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见附件4)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申请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本人户口薄或居住证、2张2寸白底彩色免冠近期照片。
(二)审核
经市运管部门、市公安部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同意参加考试;不符合的,反馈审核意见,退回申请。
(三)考试预约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前往报名点或通过电话方式进行预约考试。在报名点预约的现场打印准考证;通过电话方式预约的,在考试当天到考试点领取准考证。
(四)参加考试
参考人员凭准考证前往考试点,参加统一的网上计算机考试。考试结束后,自动批改成绩,并当场认定考试结果。
相应考试科目不合格,可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重新申请考试。
(五)审核签发《驾驶员证》
全国公共科目和地方科目考试均合格的,由市运管机构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人到报名的政务服务中心运管窗口领取。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网约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
(二)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三)违规收费的;
(四)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的。
网约车驾驶员不再具备从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撤销或者吊销从业资格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