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工商管理局派出机构

如题所述

奈曼旗工商管理局派出机构职责如下:

1. 工商行政管理所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申请审核、登记发照,包括变更和歇业手续,以及年检、注销,对区域内企业进行管理。

2.
实施市场监管,对市场主体进行档案管理,打击假冒伪劣和走私行为,进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的检查和处罚。

3.
监督集贸市场运营,管理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和有奖销售活动,指导商标注册和使用。

4.
监管合同订立及履行,调解纠纷,打击违法合同和欺诈行为,管理广告和拍卖活动。

5.
接受消费者投诉,处理侵权行为,收取相关费用并上报统计报表。

6.
宣传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服务,并指导基层个私协和消协工作。

7.
六个工商所分别位于大镇、八仙筒、新镇、青龙山、治安和平安地,各由指定所长负责。

物价检查所职责:
8.
依照法律法规,检查商品和服务价格,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9.
监督经营者价格行为,受理价格投诉,确保价格政策执行到位。

10.
设有办公室等9个职能股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奈曼旗工商局概况:
11.
包括14个股室和6个工商所,以及1个物价检查所,共有108名行政在职人员。

12.
设有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13.
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禁令,要求公正文明执法,严惩违规行为。

14.
实施"三公开一监督五严禁"制度,加强收费公开和管理透明度。

以上职责涵盖行政管理、市场监管、价格监督等多方面,确保了奈曼旗工商行政管理的高效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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