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孩子手续办理流程

如题所述

办理领养孩子的手续流程大致如下:
1、提出申请。收养人需要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领养孩子的申请书。
2、审查阶段。收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将在30日内进行审查。
3、公告查找生父母。对于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应公告查找其生父母。
4、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双方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后,可以到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
5、登记上户口。完成收养登记并拿到收养证明后,收养关系被法律认可。
办理登记所需材料:
1、家庭户口簿;
2、身份证;
3、婚姻状况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
5、捡拾经过证明;
6、弃婴发现地派出所出具的弃婴证明;
7、市计生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综上所述: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无子女或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且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病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