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是契约论;本质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内容指出国家是人们为了遵守“自然法”而订立契约所形成的,是一部人造的机器人,反对君权神授,主张君主专制。
霍布斯由于深入、系统地发展了普遍利己主义的人性观、非道德的政治观和暴力国家观,从而奠定了其近代政治学创始人的地位。霍布斯的自然法作为一种非道德的社会行为规则对于解释制度创设具有巨大作用。
扩展资料
社会契约思想
1、人在自然状态下总是处于自然状态。每个人对一切事物的自然权利会导致战争;
2、为了保护自己,个人把自然权利转让出来组成政府;
3、这个“主权”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4、如果主权者侵犯了个人经济权利,个人可以拒绝服从,不过革命是不允许的。
总体上,霍布斯是推崇国家权力,这适应了当时国家统一的要求。
霍布斯常被人误认为无神论者。然而,霍布斯本人并不承认这一点。他宣称自己亦是一名信“耶稣是基督”的基督徒。对于同时代一些人称自己为无神论者,他予以批驳––事实上,在霍布斯生活的年代,无神论者(atheist)一词是具有一定政治含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