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修水泥路政策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10
1、"十一五"期间,我国大力推进农村水泥路建设,以实现行政村与自然村之间的道路硬化。自2006年起至2010年,全县完成了700余公里的水泥路建设。这些道路的建设标准包括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路基宽度5米,两侧路肩各0.75米。
2、在"十二五"期间,即2011年至今,县政府结合新农村建设,继续推进"村道延伸工程"。该工程的建设标准提高,要求路基宽度超过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路面厚度不少于18厘米,两侧路肩需硬化且宽度不低于0.75米,且长度需达到200米。该工程优先考虑人口较为集中的村庄,补助标准为每公里12.5万元。
3、符合条件的村委会需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设申请。乡镇政府审核通过后,统一向县交通局上报计划。县交通局在县政府同意后,将符合条件的路段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4、根据《望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合同结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各乡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全镇的零星公路工程进行打包招标。农村水泥路建设虽然以"村村通公路"为目标,但国家仅提供部分补贴,大部分资金需要依靠地方财政。
5、国家交通部提出在农村修建20万公里公路的目标,并对每公里公路提供5万元的硬化补贴。
6、根据《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适合本地的质量管理机制,并落实建设质量管理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和村道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