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时间是2008年,买卖时两家书写了一式两份的买卖合同,我只负责协助买方去办理他的宅基证。十几年了,买方一直没有办理好宅基证。今年国家统一普查农村宅基地和宅基证,买房私自强行变更了我的宅基证为自己的了。问他这种方式是不是犯法?侵犯我的正当权益没有?我有没权利告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