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如题所述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时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具体的计算方式为:有固定收入的,按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地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只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财物折抵抚养费。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期限及方式,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子女今后的生活。因此,离婚时,应将他们明确地写在民事判决书中。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为,抚养费的多少是根据去年或上半年的统计数字得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原定的抚养费不能满足子女正常的生活教育的需要,可申请增加抚养费。如果另一方确实有给付困难,可通过协议或判决减少或免除抚养费。抚养费的减少或免除涉及子女的今后生活,所以人民法院在决定是否减免时应特别慎重。减少或免除子女的抚养费,并不意味着减轻或终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当阻碍事由消失时,其给付义务自行恢复。
实践中不管是城镇居民离婚还是农村居民离婚,在关系到孩子抚养费上面其实要求都是一样的,此时法律中的标准其实也就是具体需要参考哪些因素计算抚养费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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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11
孩子的抚养费是需要支付到孩子成年的那个年龄,也就是说当孩子18周岁的时候,你就可以不给他支付抚养费了。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第2个回答  2020-12-20
离婚孩子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一)原则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二)特殊期限: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体残疾或者自闭症,可能一生都无法独立生活,这种情况更不能因为其成年就终止支付抚养费,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第3个回答  2020-12-07
孩子的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父母对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实践中有的子女就以此为借口,即使成年后自己有劳动能力,也不断的向父母所要抚养费。那么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需要履行到到什么时候?对子女的抚养费又该支付至什么时候?以下是具体介绍。

孩子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法律已有明文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写得很清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换句话说,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时止。子女年满18周岁仍不能独立生活,确实需要父母给付必要生活费、教育费的,应另行起诉,法院会视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那什么是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一般是指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客观上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大学生起诉父母要求给付抚养费的案件。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对于这种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父母确无给付抚养费能力,而子女能通过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能够维持正常生活和学习的,父母可以不再承担起生活费、教育费。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一般是到其成年为止,通常为子女已满十八岁。但如果子女满18周岁后仍不能独立生活,确实需要父母给付必要生活费、教育费的,则父母还是应该继续支付抚养费。更多抚养费方面的知识,你可以到律图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第4个回答  2020-12-05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生有子女的,那么就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作出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则就由法院进行判决。此时,对子女的抚养费是否可以一次性支付?法律并没有规定抚养费是按月支付、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如果双方同意,可以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网友咨询:

我和老公离婚有个2岁的女儿抚养权归我他每个月给我1000元抚养费孩子太小要我亲自带所有我想要他把抚养费一次性付给我或先付10万可以吗?离婚是我要离的。


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王珏律师解答:

1、在抚养权无争议且对方有负担能力,并希望一次解决婚姻问题的,可以主张抚养费一次性给付;否则只能定期或分期给付。

2、如果双方协议不成,可以向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原件:准备两份;

(2)原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并带上原件,立案时需出示原件;

(3)准备部分证据: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财产清单等;

(4)准备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另,抚养费支付标准: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王珏律师解析:

子女抚养费应怎么给?可以一次性给付吗?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解释》)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因此,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为:

1、一次性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一次性给付是指按月或者按年应付的抚育费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到适当年龄的期限,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2、定期给付。定期给付是子女抚育费的一般给付办法。有固定收入,或者虽无固定收入但是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应按月定期给付。

3、以物折抵。以物折抵子女抚育费,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和下落不明的一方。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子女抚育费所需要给付的数额,用属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者下落不明一方的财务,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能由一方承担全部抚养费。即使达成上述子女抚养协议,在经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的,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的,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根据有关规定,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若当初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数额较小,可以向对方提出增加,双方协商不一致可就此事到法院起诉。

提示

法律并没有规定抚养费是按月支付、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司法实践一般判决按月或按年支付。不过如果双方同意,可以一次性付清抚养费。但是一次性支付之后,并不意味着以后就没有了任何责任,但情况发生改变时,是有权要求其增加抚养费的。

相关法条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由于我国法律当中并没有规定给付子女的抚养费是一次性支付,还是按月支付。因此,在实践中,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是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还是分期支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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