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计算

书上写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
我想问此时利润总额怎么算呢?比如:收入100万元,成本费用50万元,捐赠10万元
此时利润总额是100-50=50还是100-50-10=40,然后在这个基础上计算

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一点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会计利润=100-50-10=40万

可以列支的公益性捐赠=40*12%=4.8万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税法调增-调减=40+(10-4.8)=45.2万元

扩展资料:

符合公益性捐赠支出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三条 则明确规定了该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益性捐赠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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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6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扩展资料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所得款将捐给贫困人民。

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定义:《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益性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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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3-01-11

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一点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会计利润=100-50-10=40万

可以列支的公益性捐赠=40*12%=4.8万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税法调增-调减=40+(10-4.8)=45.2万元

扩展资料:

符合公益性捐赠支出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三条 则明确规定了该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益性捐赠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

第3个回答  2012-12-05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计算:
1、成本费用50万元,如果包括捐赠的10万元。则:此时利润总额是100-50=50
2.、成本费用50万元,如果不包括捐赠的10万元。则:此时利润总额是100-50-10=40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这种问题,首先计算会计利润=100-50-10=40万
然后计算可以列支的公益性捐赠=40*12%=4.8万
最好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税法调增-调减=40+(10-4.8)=45.2万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45.2*25%=11.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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