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增值税及附加税的账务处理

如题所述

计提增值税及附加税的账务处理如下:
1、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借方记账“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方记账“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则差额为应纳税额,反之为留抵税额;
2、计算附加税费:借方记账“税金及附加”,贷方记账“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
3、实际缴纳税费时:借方记账“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贷方记账“银行存款”。
增值税及附加税的会计处理:
1、增值税的计提: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服务时,应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增值税,并在会计账簿中相应地记录;
2、附加税的计提:增值税计提后,根据当地规定的比例计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
3、相关会计分录:通常在销售时,会做如下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对于附加税的分录则是“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
4、税金的缴纳: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将计提的增值税及附加税缴纳到指定的国家税务机关;
5、会计凭证的编制:在计提和缴纳税金时,需要编制相应的会计凭证,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综上所述,计提增值税及附加税的账务处理涉及计算应纳税额和附加税费,并在实际缴纳时进行相应的借贷记账,其中增值税通过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对比确定应纳税额或留抵税额,附加税费则通过借记“税金及附加”并贷记相应的应交税费科目进行记录,最终以银行存款支付实际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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