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员辞职后,各种保险怎么处理?

(不用解释各种险的含义,告诉我怎么做就OK)非常感谢!

我在上海工作,是外地城市户口,保险交了2年,刚辞职1周还没新工作,如果我一个月后才能有新工作的话,那么这期间怎么处理下面这些保险问题?(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
当时办辞职的时候,人事部的说保险要到下个月才能退(这个不理解什么意思),这个要咋处理?我需要在公司取什么东西走?
1:如果自己缴纳,费用高不划算.
2:如果不管他会怎么样?
3:能取的取出来会怎么样?

建议转移

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参保者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对于你来说,所要做的就是两件事: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此后,你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熊伟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新参保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社保部门的审核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否合乎《暂行办法》的规定,比如男满50岁、女满40岁不能办理转移手续;二是转移者是否存在欠费,社保部门将在欠费缴清之后才能为参保者办理转移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暂行办法》所规定的便捷之处还在于,参保者跨省转移养老保险之时无论是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还是向新参保地提出申请,如果有单位的,均可以委托新旧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来进行操作,参保者只需填写书面申请即可。
如还有不明白的地方,请看跨省转移接续手续这么办理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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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27
1、当月辞职,当月的社保费还要交,而社保中心是当月的社保费次月才扣款,因此你单位要下个月才能给你办理人员转出,个人不需要办什么手续;
2、按照目前的政策,外地城镇户籍,要在上海自己交金,得是上海户籍居民的配偶才行;
3、如果没有继续交,不能享受医保报销了,但是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继续使用,用完为止;如果你是生育妇女,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养老保险方面,没什么影响,就封存在你的个人账户里,不会变少,也不会变没;
4、社保不能提取,可以全国转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追问

那我到了新公司,需要带什么手续去啊(关于保险方面和辞职方面的)

追答

如果你还在上海工作,新单位要给你办理人员转入手续,个人不用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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