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改为了“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修改,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扩展资料: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更大程度上激发市场、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会计法等11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今天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根据修正案草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拟取消,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核发等11项行政审批也将取消。
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设定了国务院财政部门实施的会计从业资格认定。
考虑到目前涉及会计职业能力评价的考试较多,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参加其他会计类考试证明职业能力,还可以通过接受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学历教育等方式来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据此,修正案草案对会计法第三十八条作了修改,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
参考资料:人民网-会计从业资格认定拟取消
会计证书最主要的有三种:“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职称【专业名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网页链接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俗称会计证、会计上岗证,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曾经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
二、会计职称,【专业名称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由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ACCT)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保部统一印制,人保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三、注册会计师简称 CPA (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执业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后颁发《注册会计师证》,可以从事审计、统计、经济等专业工作。
考试资格: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都可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会计证取消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