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纠纷】婚前双方父母出首付款购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怎么判?

婚前双方父母出首付款购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房子在一方名下,离婚时法院会如果判呢?

根据你说的情况,我给你分析一下:

1、如果有书面约定的可以按照书面的约定进行分割财产。

没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

1、因房子是婚前购买的,由双方父母出资首付,房产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故房子应该属于个人财产。至于有关法条中:“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更多的适用于房产全额购买的情况下。

2、对方父母出资的钱,将赋予借款的名义,房屋产权所有方向被借款人偿还借款。

3、因是婚后共同还贷,故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婚后房产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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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07
如果双方没有特殊约定,一般情况下,这样的房产应该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已经结清的部分一般平分,剩余未还贷部分一般由分得房屋的一方继续承担还款义务,不过,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12-06
有书面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按份共有
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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