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税是以计提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只和为计提基础呢,还是以本年度实际缴纳的税金为计税基础

如题所述

是以月份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为计提基础的。
《城建税条例》第二条 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三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2-19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之和为附加税的计提基数
第2个回答  2012-12-19
  附加税主要是指城市维护建设税,附加的费有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都是以主体税(营业税、增值税、资源税)的实际缴纳税金为计税基数。
第3个回答  2012-12-19
以当月实际应缴纳的为基础。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