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货品丢失,老板要求店员赔偿,我该怎么办?

如题,我是策划兼店长,与店员是刚刚大学毕业,一同在外打工的老乡,当时我在办公室做广告单页,店里就一个店员,在其去厕所的不到半分中时间两台高档笔记本被盗,经警察调查排除我们的嫌疑,但是老板仍要求我们赔偿,问过劳动仲裁部门,说不归他们管… 老板也暗示威胁我们…我们该怎么办?
在店里丢失了2台苹果笔记本
经过为:1,我在做单页(策划)
2,另外一个店员去上厕所,在其上厕所的半分钟不到,笔记本在商场上百号人眼前不翼而飞,
3,开启监控的人没有按下录像键
4,监控没有对着我们柜台的摄像头
经过警方人员调查,排除了我们监守自盗的嫌疑
但是老板软硬兼施,甚至暗示威胁黑道白道,就是要我们来赔偿,我们刚刚毕业人在外地,更别说一下子出几万块钱...我该怎么办?

店面货品丢失,员工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员工是否尽到责任。一般情况下,员工只要在工作岗位,属于犯罪分子盗窃所致,员工不应当承担责任。员工的义务是为业主销售服装,不负有看管责任,那是保安的职责。如果跑单,也就是说卖出没收钱,应由员工垫付。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事项的行为也是经常发生,影响用人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合同法应对劳动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给予保护,劳动者应对其违法、违约行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本条款的规定,劳动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三点,一是有违法行为或者违约行为,即存在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或者竞业限制的行为;二是损害事实,即劳动者的违法或者违约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三是损害事实与违法或者违约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即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或者竞业限制的行为和用人单位的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三者缺一不可。本法所规定的劳动者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两种:一是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基于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确定本单位的劳动者数量,工作安排,计划进度等,劳动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将会影响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进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因此,应当对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时间、方式作出一定的限制,维护解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同时使用人单位有足够的时间,招聘新的劳动者,调度计划等。因此,本法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应当对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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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05
1、老板应该在案件侦破后,向盗窃者要求赔偿。

2、如果店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为,老板可以向店员追偿。但是店员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应该进行赔偿。

3、店员在其去厕所的不到半分钟,应属于一般过失,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的奖惩办法来处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4-15
经过警方人员调查,排除了我们监守自盗的嫌疑
但是老板软硬兼施,甚至暗示威胁黑道白道,就是要我们来赔偿,我们刚刚毕业人在外地,更别说一下子出几万块钱...我该怎么办?
具体问题不是你们责任的无需赔偿。老板如果威胁的话可以录音取得其威胁你们的证据,可以报警得到保护。如果单位扣除你们工资作为赔偿,可以通过劳动局解决情况。可以辞职的。
第3个回答  2021-10-10
资本家投资,开了一个公司,20个商店,每个商店有上万件货物,那有员工每次上班盘点再销售?特别是每天或者个几天,甚至一个月以上盘点货物,老板没有证据证明员工盗窃,不能要求员工赔偿,商店本来就是开放,任何人都可以摸商品,风险转移给工人是违法的。建议劳动者报警处理和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谢谢。
第4个回答  2008-04-12
这主要看合同规定,你的权利义务是什么?合同没规定你完全可以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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