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转个体经营,档案一直放在人才中心和转到街道的区别

我在天津,2012年2月份离职,到现在一直是个体经营,没有在工作过。档案一直放在人才市场,年底的时候想要去缴纳今年的社保,最低限的养老是每个月421元,医疗是160元,一年下来总共要7000多元。后来询问道如果将档案转到街道,只需要缴纳个人账户的部分,国家统筹部分不需要缴纳。但是转到街道会影响干部身份。想请问一下:
1.以后自营业的情况,干部身份还有没有用,档案转到街道有没有影响。
2.转到街道后缴纳养老保险和放在人才缴纳养老保险,对将来领取的金额有多大影响。
3.档案放在人才市场但是不就业,会不会一直保留干部身份。
4.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对将来领取的养老金金额有影响吗。
请了解的各位大虾多多帮助。

档案在人才市场是作为自由职业者对待,干部身份应该不会变;档案放在街道办事处是作为失业人员对待,干部身份可能不会保留。

如果你不想回到大企业或者事业单位、公务员的工作,干部身份意义不大。养老金数额与你参保险种有关,与你缴纳金额有关,与工人或者干部身份无关。如果回到街道参保城镇居民养老,缴费少,将来拿的少。

在人才市场缴费是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多,将来拿的多。数额不好确定,因为计算公式比较复杂,涉及到将来城市职工平均工资,还有个人指数化缴费工资等等不确定因素

在人才中心存档的人员属于在职人员,如果有工作的话,可以计算工龄,还可以缴纳社保。

在接到存档的人员属于城镇失业人员,不计算工龄,不能缴纳社保,但街道办事处对于长期失业人员有办理社保的优惠政策不在此列。

扩展资料:

档案转移流程

1、到接收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人事关系及档案接受函》,并加盖公章;

2、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综合事务办公室,凭《接受函》填写一式两份《商调人员情况登记表》;

3、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办公室,凭《接受函》查阅人事关系计算机资料,确认在案后缴纳所欠的人事代理费用,以20元/月累计;交清后在两份《登记表》主管部门意见栏加盖公章;

4、人事档案办公室随即将你的档案袋调送到综合事务办公室;

5、到原就职单位,在两份《登记表》调出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该步可能可以免除);

6、凭《接受函》和两份《登记表》到综合事务办公室开具介绍信;此时工作人员会问你自带还是邮寄,如果自带,则会将档案袋连同介绍信用封条封好,并在封条处加盖十几个公章,办公室同时保留一份《登记表》,另一份由你带走;

7、到现就职单位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部门意见栏公章;(该步可能可以免除)

8、将密封好的档案袋妥善地移送到接受地人才服务中心,并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地主管部门意见栏公章;

9、完成。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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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档案在人才市场是作为自由职业者对待,干部身份应该不会变;档案放在街道办事处是作为失业人员对待,干部身份可能不会保留。如果你不想回到大企业或者事业单位、公务员的工作,干部身份意义不大。养老金数额与你参保险种有关,与你缴纳金额有关,与工人或者干部身份无关。如果回到街道参保城镇居民养老,缴费少,将来拿的少。在人才市场缴费是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多,将来拿的多。数额不好确定,因为计算公式比较复杂,涉及到将来城市职工平均工资,还有个人指数化缴费工资等等不确定因素。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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