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签订后什么时候生效,签订之后还能变更吗?

如题所述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的,就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对离婚相关问题作出的约定,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就要执行,那么,离婚协议签订后什么时候生效,签订之后还能变更吗?

网友咨询:离婚协议书签订后是不是就生效了?

福建翔联律师事务所陈丽婷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只有是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如果双方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协议的约定也根本无从谈起。

夫妻在离婚时,只要不是在欺诈、胁迫等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内容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应当依法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陈丽婷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

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夫妻在离婚时,只要不是在欺诈、胁迫等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内容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应当依法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

另外,还须指出一点:离婚协议生效之后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法律给了离婚双方再次寻求救济的机会,也就是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然这个救济有前提:签订离婚协议时候,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行为。

执业于福建翔联律师事务所,在厦门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从业以来,学以致用,常年专注刑事案件辩护同时涉及民事纠纷诉讼,针对刑事辩护中寻找案件突破点,对于民事案件也都有自己不同执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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