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银行属于地方性
股份制商业银行。该行是由宝鸡市商业银行、咸阳市商业银行、渭南城市
信用社、汉中城市信用社和榆林城市信用社五家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其他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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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资料】
长安银行是在陕西省委、省政府主导下,经
中国银监会批准,引入延长集团、陕西煤业和陕西有色等11家战略投资者,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的法人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西安市,2009年7月31日开业。现注册资本金46.39亿元,下辖10个分行、11个直属支行,开业网点206家(截至2016.5.17),遍布省内10个
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
西咸新区。员工总数近4000人。长安银行发起并控股设立陕西首家村镇银行——陕西岐山长安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16年3月末,全行资产总额达1436.37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067.0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746.33亿元。开业以来,累计资本净额已达105亿元,实现利税88.05亿元,其中缴纳税金33.17亿元。
银监会监管评级为2C级。2015年中国银行业协会组织的首次商业银行稳健发展能力测试显示,我行在同等规模地方法人银行中排名第4。各项衡量商业银行审慎经营的监管指标持续优良。
长安银行坚持“立足陕西、面向全国、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基本市场定位,积极投身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承担“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主力军”的重要作用,不断创新和优化银政、银企合作机制,积极支持陕南移民、西咸新区和省
保障性住房等省属重点项目,重视能源资源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地方特色产业扶持,重点营销支持新能源、电子信息、航天航空、新材料等产业链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持续加大对教育、卫生、医疗等民生工程建设的金融服务力度,较好地满足了省内实体经济建设融资需求;积极发展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业务,设立西北首家科技支行,推出“长安贷”系列小微金融产品,联合省科技厅成立了陕西省科技金融产品研究开发中心,较好地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超额完成了“三个不低于”的监管目标。荣获全省小微企业贷款增量考评一等奖;形成了以长长卡、e长安电子银行和“长盈、长盛”理财产品及“安鑫宝”、长安
云闪付、微道+小微金融移动服务服务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产品为代表的特色业务体系,较好地满足了广大城乡居民金融消费需求。
开业以来,长安银行连续七年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经营任务,并多次荣获省政府通报表彰;新增存贷款额度持续列省内中小银行机构前列。先后囊括了中国银监会“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优秀团队”和“优秀个人”三项大奖;连续两年被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评为A类金融机构;被有关机构授予“中国最具发展潜力中小银行”、“陕西省最受尊敬企业”、“陕西省诚信建设示范单位”、“陕西省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等荣誉称号。
经过近七年的发展,长安银行已全面步入快速发展的上升通道。全行紧密围绕“二次创业、追赶超越”的主基调,积极推进管理模式、业务发展模式和盈利模式的战略性转变,努力探索多元化经营模式,积极推动内涵式发展,为尽快实现跨区经营和IPO启动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