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跨省过户方法如下:
需携带的资料:车主本人的身份证,车辆的行驶证,车辆工商注册登记证等,在车辆原所在地的交警队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手续,缴纳过户费,注销车辆信息,提取车辆档案,收缴车辆牌照和行驶证,领取临时车牌。
在车辆新上牌的地区,在车辆新上牌地区的交警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汽车上户手续,缴纳上户费,验车,提交档案,拍照,选择号牌,领取新的行驶证。
车辆过户的类型:
个人过户给公司:行驶证,登记证书,车身发票,卖方的身份证,卖方去车管所照相,车辆年审即无违章,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公章2份,申请书加公章,白纸加公章。
公司过户给公司:机动车登记证书,有效期内的交强险,过户双方的企业代码证和公章,行驶证,买卖协议,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车管所填写过户表格,到相关窗口办理。
个人过户给个人: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购置税证,养路费凭证,保险单,车船使用税证,身份证。
旧机动车交易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方能办理车辆变更或转籍,请注意证件是否齐全,是否与车主身份证一致,如有不符,应当由原车主提前变更。
合同签订后开具旧机动车交易发票,相关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持旧机动车交易发票和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前往车管所办理车辆行驶证,登记证的变更或转籍,特别要注意交易车辆有无违章或未处理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