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脚崴了5个月没好,路走多了会疼。然后我2回班级晚点名没去,这次没去,班主任说“她跟谁请的假,下次必须得来。”我之前晚自习请假,是因为我脚它路走多了,会疼,然后我感觉班主任晚上也没讲什么重要的事情。所以我晚自习就待在寝室不去了。这怎么办啊?我脚还没好呢。而且之前和辅导员说,辅导员的语气也不支持我晚自习请假,但是我晚自习已经请了3周不去了。因为我和老师说我路走多了脚疼。我打算明天再去医院看看做理疗的。我已经10周没上体育课了。我都感觉很尴尬。因为崴脚的事情估计全班都认识我了。可是我脚还是没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