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诺莎与洛克的观点有什么不同

简单概括。在线等

宾诺莎在《神学政治论》中说:(每个人)竭力以保存其自身,不顾一切,只有自己,这是自然的最高的律法与权利。人性的一条普遍规律是,凡人断为有利的,他必不会等闲视之,除非是希望获得更大的好处,或是出于害怕更大的祸患;人也不会忍受祸患,除非是为避免更大的祸患,或获得更大的好处。也就是说,人人是会两利相权取其大,两害相权取其轻。我说人权利取其大,权害取其轻,是有深意的,因为这不一定说他判断得正确。这条规律是深入人心,应该列为永恒的真理与公理之一。由此可以看出,斯宾诺莎认为“自我保存”是人类的本性,这是自然存在的公理。“自我保存”是他全部思想的基础,他正是从这一点出发阐述其思想主张的,我们从他对社会契约和国家状态的论述中,可以看到“自我保存”的影子。(2)自然权利——生存权、自由权根据“自我保存”的原则,斯宾诺莎继承了霍布斯的思想,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人类存在着一种自然状态,人在这种状态中拥有自然权利。徐大同评价说:根据这种“自我保存”的自利原则,斯宾诺莎明确提出了自然权利说。他主张,每个人天生都有生存权这一最高的自然权利,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寻求自己的利益。因此,他认为在没有法律的自然状态下,每个人都竭力保存自己,不顾一切。在他看来,人的自然权利和他的天然欲望以及力量是一致的,也就是说,权利的大小决定于每个人力量的大小。从这段分析可以看出,斯宾诺莎认为人的自然权利首先是生存权,包括生命权和财产权。其次,由于人在自然状态下根据自己的力量决定自己的行为,这又肯定了人的自由权。斯宾诺莎也指出人在自然状态下拥有财产权,但他更强调自由权,这里面渗透了“天赋人权”的思想。(3)社会契约斯宾诺莎认为,由于人在自然状态下不顾一切,难免造成相互之间的伤害,为了克服这种现象,人们之间订立契约,组成国家,将判断善恶和实施惩罚的权利交给国家掌握,由国家执行,也就是人们将行动的权利让渡出来。这种主张阐述了国家权力的来源,体现了“主权在民”的思想。(4)思想自由,行动守法斯宾诺莎认为,人们在订立契约时,个人只把判断善恶和实施惩罚的权利交给社会,由社会统一行使。同时,个人永远保留财产权,以及信仰自由和思想自由权。他指出,这也就是个人放弃自由行动之权,而保留自由思考之权,人在国家状态中思想应该是自由的。为了保证人的思想自由,斯宾诺莎认为人的行动必须守法,因为人们把行动权让渡给了国家,国家根据法律维持社会的运转。徐大同解释说:在理论上,斯宾诺莎把自由和守法看成一回事,认为受理性指导,遵守国家法令生活的人,比自然状态中的人更加自由。换言之,人越自由,便越自觉遵守他的国家的法律,服从他所属的统治权的命令。“思想自由,行动守法”,就是斯宾诺莎全部政治学说的最终结论。可以看出,斯宾诺莎主张在国家状态中,社会秩序是很重要的,人们必须按照规则行事,法律在国家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5)民主政体最优论徐大同在阐释斯宾诺莎的政体思想时说:对于国家政体问题,斯宾诺莎分别讨论了民主制、君主制和共和制三种政体形式。斯宾诺莎在理论上认为,所有政体中,民主政体是最自然的,它与个人自由和思想自由最相符合。在民主政体下,个人把天赋之权交给社会的大多数人,成为社会的一分子。但是,这种转让并不意味着绝对地让与,个人对各种事务仍能够发表意见,所有的人仍然是平等的。由此可以看出,斯宾诺莎认为在所有的政体中,民主政体最好,因为人在这种政体下能够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这种政体最能保证人的自由。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斯宾诺莎以“自我保存”为基础,论述了人在自然状态下拥有的权利;人们通过社会契约让渡了行动权组成国家;国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人的自由,理想的国家状态应该是人“思想自由,行动守法”,采用民主政体。斯宾诺莎通过理性的分析和逻辑的阐述,开西方近代民主思想的先河。2.洛克的思想(1)自然权利高健在《西方政治思想史》第三卷中写道:与霍布斯一样,洛克设想了一种先于政治社会的权利,即自然权利。这种权利在政治社会之前的自然状态之中即已存在,并为每一个体平等地拥有。在这种状态中,每一个人都是他自身和财产的绝对主人,与他人平等而不受任何人支配。这种自然权利,即是“生命、自由和财产”。由此可以看出,洛克也认为人类在国家产生之前存着自然状态,人在自然状态下拥有“生命、自由和财产权”,特别是财产权,这些是天赋的不可剥夺的权利,洛克是系统阐述“天赋人权思想”的第一人。(2)社会契约洛克认为自然状态下人虽然有绝对的自由,但并不是完美的,会出现相互伤害的现象,危害了人的自由,但人拥有一种向善的本性,这种本性促使人们通过订立社会契约组成国家。与斯宾诺莎一样,洛克也认为人们将判断善恶和实施惩罚的权利即行动权交给国家掌握,由国家执行,但洛克明确指出“这就是立法权和行政权力的原始权利和这两者之所以产生的缘由,政府和社会本身的起源也在于此”,也就是明确提出了“主权在民”的思想主张,也体现了建立法治社会的思想。(3)主权有限为了保证人的自由,洛克提出了“主权有限论”,马克垚在《世界文明史》中写道:实际上洛克主要还是个自由主义者,他把个人的自由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这就导出了他那著名的“主权有限论”。他认为,国家主权虽然属于人民,但为了保障个人的各项自由权利,这种主权应当受到一些必要的限制。如何限制?首先,人民的“革命权”,即人民在政府不能保障其自由的时候可以起来推翻它,这就是一种限制的方式。其次,必须对主权进行分割,将其划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联盟权)三个部分,让三者互相牵制,以杜绝权利的滥用和专制现象的发生。由此可以看出,洛克主张为了保证人的自由,必须限制国家权力,他最早提出人民拥有“革命权”,这体现了主权在民的思想;他提出分权主张,体现了权力制衡思想。同时,洛克强调在国家权力中,立法权是最高权力。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洛克采用理性的方法,论述了人类从自然状态到国家状态下权利的变化,他的“天赋人权”、“主权在民”、“革命权利”、“主权分割”的思想在近代西方民主思想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3.卢梭的思想(1)自然状态——平等卢梭也认为人类社会存在着自然状态,他描绘的自然状态是这样的:自然状态下,人与人之间是孤立的、分散的,每个人都可以脱离另一个人而生活,因此,没有依附,没有束缚,更没有奴役。自然的不平等虽然存在,但人们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影响,就像人们感觉不到强者的权力一样,它没有成为社会不平等的基础,可以说,自然状态下,人类是完全平等的。从卢梭的描述可以看出,他认为自然状态下人是孤立的,这与斯宾诺莎和洛克的描述是有区别的,正是由于孤立,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平等是人类天赋的自然权利。(2)社会状态——不平等与斯宾诺莎和洛克的主张不同的是,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和国家状态之间存在着社会状态。我们看高健在《西方政治思想史》第三卷中的论述:但人类也有区别于动物之处,那就是一种“自我完善化”的能力。正是这种能力,使人类获得了智慧和理性,获得了推动自身不断完善的动力,最终脱离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显而易见,人类凭借“自我完善化”能力实现的由自然状态向社会状态的跨越,卢梭并非十分乐观。在他看来,一方面,这种跨越是进步的,因为他带来了文明和美德;另一方面,这种跨越也是一种倒退,因为尽管它带来了社会生产的发展,但也导致了私有财产的出现,而后者的出现,正是人类社会不平等产生的真正根源。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卢梭也是从人性的角度论述人类从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的,这就是人的自我完善能力。卢梭认识到了社会状态给人类带来的文明进步,但他更看到了生产力的发展导致私有财产出现,导致人类不平等产生,社会状态的不平等是财富占有的不平等。(3)国家状态——不平等卢梭认为人类的不平等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就是前面说到的财富的不平等,后两个阶段的不平等是人类进入国家状态后产生的:第一阶段,社会形成之初,国家形成之前。社会分裂为穷人和富人两大阵营,财富的不平等出现。……第二阶段,随着政府与法律的建立,出现了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政治的不平等浮出水面。……第三阶段,国家专制权力确立,社会不平等产生。卢梭认为,由于有财富的不平等,富人通过欺骗的手段与穷人订立契约,成立国家,人类进入国家状态,出现了政治的不平等。可见,卢梭也认为国家是通过契约产生的,但这种契约的订立过程是不平等的,因而带来的结果也是不平等。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暴君统治,确立专制权力,人类的不平等进入第三阶段,这是卢梭认为的他当时所生活的社会的不平等状态。(4)重订契约——平等正是由于国家状态的不平等,卢梭认为应该重新订立契约,其过程应该是:人们在缔定社会契约时,每个人把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转让给整个集体;由于任何一个结合者也同样这样做,他就可以从集体那里获得自己所让渡给别人的同样权利,得到自己所失去的一切东西的等价物,并且以更大的力量来保全自己的所有;人民是主权者,就不会损害全体成员和任何个别的人。从上面的阐述可以看出,卢梭认为人们重新订立契约时让渡的不是部分权利,而是全部权利,这与斯宾诺莎和洛克的主张是不同的。正是由于所有人将所有权利让渡给所有人,因此,所有人都是主权者,所有人都是平等的。(5)理想社会——平等卢梭认为,由于重新订立契约,人类就进入理想社会,他主张的理想社会的政治生活是这样的:卢梭提出,主权实质上由公意构成。主权权力是绝对的、神圣的、不可侵犯的,任何公众决定、任何一种根本法律,都不可能约束人民共同体。具体讲,主权的性质有以下几点:首先,主权是不可转移的……主权只能由人民掌握。……其次,主权是不可分割的,因为一部分人的意志不能成其为公意……再次,主权是不能被代表的,因为公意是不可能被代表的。……纵观卢梭有关主权性质的论述,可以看到他在这里强调了人民必须直接行使主权。……无论在权力的归属与权利的行使上,卢梭都强调人民是政治活动不可或缺的主体。由此也就可以理解,在国家政体的分类上,卢梭只承认民主共和国,就是按照公共利益的需要,由人民自己制定法律,由人民安排政府去存的国家。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卢梭所主张的理想社会政体是民主共和国,主权属于全体人民,由人民直接掌握并行使权力,实行法治。在权力的运作方面,他反对分权,反对代议制,当然也反对政党政治。这样,在国家的政治生活方面,所有人之间也是平等的。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卢梭从自然权利出发,论述了人类从自然状态、社会状态到国家状态演进的过程中,由平等到不平等的发展变化,进而提出了应该在平等的基础上重新订立契约,建立理想社会,实现人民主权,实现人民在政治生活中的平等。因此,卢梭的民主思想是以平等为核心的。通过以上对斯宾诺莎、洛克和卢梭思想的分析,我们可以认识到,三位思想家的思想主张都是以人性为基础,以权利为核心的,论述的过程是通过理性分析和逻辑推理,阐释了从自然状态到国家状态权利发生的变化,描绘了理想社会国家政权的形式和权力运作方式。4.民主思想与专制理论的根本区别课程标准要求学生理解民主思想与专制理论的根本区别。实际上,二者从理论上代表的是神学政治观和权利政治观。基督教神学政治观将宇宙中的一切,包括国家与社会政治生活都看作是上帝创造的,认为一切权威与秩序都是上帝意志的体现和安排,国家与政治生活的目的就在于引导人们爱上帝,最求来世永恒的精神生活。到17、18世纪,资产阶级的政治思想家吸取古代罗马的权利观念和15、16世纪以来人文主义者以及反暴君派的思想,提出“自然权利”观念,宣扬人的理性,人的自由、平等、生命、财产等是与生俱来、不可剥夺、不可转让的权利。人们为了维护个人的权利才在理性的指导下,通过契约组成国家,建立公共权力和政治秩序,才有了权威和服从。政治社会与公共权力的目的就是维护个人的权利。这种观点就是权利政治观。从以上两种理论观点的介绍和我们对于斯宾诺莎、洛克和卢梭思想的分析,以及对托马斯·阿奎那、詹姆士一世专制理论的学习,可以看出,在权利的本源上,专制理论认为权利是上帝恩赐的,民主思想主张天赋人权,人的权利是自然存在的;在国家权力的来源上,专制理论认为国家权力是神授的,民主思想认为是人民通过社会契约授予的,这体现了主权在民的思想;在国家组成的目的上,专制理论认为国家组成的目的是为上帝和君主的意志服务的,体现神意、君意,民主思想认为国家组成是为人民服务的,是为了维护人的自由、平等、生命、财产等天赋权利;在国家的政权架构上,专制理论主张权力集中于国家(或君主),建立专制政体,民主思想认为国家权力要受到制约,建立民主政体,不论是洛克的主权有限论,还是卢梭的人民主权论,都主张国家权力是要受制约的;在统治者的变更上,专制理论主张世袭,民主思想主张选举(卢梭)或革命(洛克);在治国的原则上,专制理论主张人治,民主思想倡导法制,从民主思想家的契约思想可以看到这一点。所以专制理论与民主思想的根本区别集中体现在国家权力的来源、国家组成的目的和国家权力的运作上,核心是主权在民还是主权在君的问题。5.三位思想家思想产生的背景课程标准要求学生通过学习近代西方民主思想,树立支持民主、倡导进步的历史意识。要达到这一要求,必须使学生了解三位思想家思想产生的背景和影响。我们首先来看近代西方民主思想产生的背景。(1)斯宾诺莎我们首先来看高健在《西方政治思想史》第三卷中的论述:17世纪60年代反牧师的、宗教宽容的共和人士的著作,构成了斯宾诺莎政治著作的主要背景。斯宾诺莎政治哲学最突出的特征是寻求宗教自由以及证明贵族共和国作为一种政治组织的科学性与优越性。从该论述中我们可以认识到,斯宾诺莎“思想自由、行动守法、民主政体最优论”的思想与当时社会存在的具有自由主义思想的著作是分不开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斯宾诺莎个人由于怀疑上帝而被开除出犹太教,因此他倡导思想自由,其中最重要的是宗教信仰自由。此外,当时他所生活的荷兰共和国是世界上最自由国家,所以他要证明贵族共和国作为一种政治组织的科学性与优越性。从中我们还能够看出斯宾诺莎思想的时代印记,我们知道,荷兰是最早通过资产阶级革命建立共和国的国家,斯宾诺莎的思想和但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资产阶级要求政治权力分不开开。(2)洛克洛克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期间支持议会,反对国王随意征税,这与他思想中强调财产权有直接关系。洛克在英国革命期间流亡荷兰,光荣革命时与威廉回国,光荣革命后英国君主立宪制开始确立,洛克“主权有限论”思想中的人们革命权的思想在于为光荣革命辩护,分权思想为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提供依据,他强调立法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是在为议会主权提供支持。(3)卢梭卢梭的思想强烈主张人民主权和政治平等,这是对当时法国社会森严的等级制度进行批判。同时,卢梭长期生活和社会底层,个人生活历经曲折,也对他要求人民主权和权利平等产生了深刻影响。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民主思想的产生和发展既与思想家个人的人生经历有关,又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6.三位思想家思想的影响(1)斯宾诺莎我们先来看徐大同和高健两位学者对斯宾诺莎思想影响的论述。徐大同认为:斯宾诺莎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最早提出并论证信仰与思想自由的政治思想家。他将自由看作政治的目的,既是他一生政治实践的总结,也是对资产阶级自由观的经典表述。斯宾诺莎继霍布斯之后,为资产阶级的政治原则提供了完整的理论论证,特别是从伦理学角度对自然权利做了详尽的阐述,论证了私有财产权和思想自由权的永恒性和合理性,加上他的演绎推理方法和对神学的批判,都对后来西方政治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斯宾诺莎开西方民主思想中自由主义思想先河,他肯定私有财产权和思想自由权的主张和演绎推理的方法在西方政治思想史是具有重要地位。高健认为:斯宾诺莎对思想自由权的伸张与维护,使他与弥尔顿一样成为“自由的先驱”之一。他对思想自由的主张,表明“自由行动已经抵达一个必将出现的地方,因为思想已经敢于声称其自由之权了”。由于斯宾诺莎与洛克在对待个人自由方面有着明显的相似,而洛克也曾在荷兰有过为时不短的逗留,且十分熟悉欧洲政治思想家,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斯宾诺莎的思想影响过洛克。此外,斯宾诺莎的许多思想(如人民主权论、强迫自由说等)后来为卢梭所采用,并通过卢梭影响了欧洲的革命运动。高健高度评价了斯宾诺莎“思想自由”的主张。由于斯宾诺莎宣传无神论,他的思想长期遭到查禁而部位不为多数人所知,但我们从高健的论述中可以认识到,斯宾诺莎的思想对洛克和卢梭产生了重要影响,并通过他们影响了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政治运动。(2)洛克洛克积极主张天赋人权,倡导人类自由,被称为“自由主义始祖”,对于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和社会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洛克思想中强调财产权,符合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资本积累起了促进作用。洛克“主权有限论”中“人民革命权利”的观点为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他的分权主张为后来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提供了借鉴。伏尔泰和孟德斯鸠正是借鉴了洛克的思想,形成了自己的自由主义主张和三权分立的观点,美国独立和建国的思想也与洛克的主张有密切的关系,正如帕尔默在《现代世界史》中所说的:“独立宣言上有些词句就是仿效他(洛克)本人的语言。”(3)卢梭我们都熟知拿破仑说过的一句话:“假如没有卢梭,就没有法国大革命!”我们也知道美国《独立宣言》上的那句话:“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造物者创造了平等的个人。”卢梭的思想对于法国、美国的革命和建国产生了重要影响。高健在《西方政治思想史》第三卷中指出:在法国大革命中,卢梭坚定的民主信念、以暴力反对专制君主的政治主张、自由与平等的政治理念,以及建立在社会契约论之上的政治蓝图,富含批判性与革命性,更多地反映了第三等级的政治立场,因此,同时被民主派与激进派奉为精神领袖,无论是吉伦特派还是雅各宾派,几乎每一位革命先锋人物都或多或少地受到了卢梭的影响。对美国的独立战争与后来的政治实践而言,卢梭的自然权利、人民主权、法治与政府理论的影响是巨大的。例如,在美国建国前后,围绕联邦宪法,民主党人与联邦党人曾展开激烈的论战,他们的冲突从某种程度上讲,就是以卢梭为代表的激进民主政治与以孟德斯鸠为代表的保守政治理论之间的冲突。或坚持,或反对,美国的开国元勋们从来没有离开过卢梭的思想框架。卢梭的思想还对德国的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这里就不作阐释了。卢梭的思想对中国也产生了重要影响。戊戌维新时期,康有为等思想家就翻译过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等著作,并借鉴他的思想提出“兴民权”等主张,孙中山等革命家也借鉴了卢梭的思想,我们从三民主义、《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都能看到卢梭平等、民权思想的影子。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