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技师属于中级职称。
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临床医学检验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临床医学检验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临床医学检验主管技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临床医学检验主管技师资格考试大纲与09年大纲变动不大。为帮助考生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卫生专业技术资格(2010年版)》的内容和要求。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专家严格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2010年版)》内容编写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系列指导用书,以供考生复习备考之用。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条件
1、取得临床医学检验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临床医学检验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临床医学检验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临床医学检验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临床医学检验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临床医学检验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检验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临床医学检验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检验专业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