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的社保费用公司要我全部承担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产假 期间的 社保 缴纳单位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继续缴纳,个人部分由休产假 女职工 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 生育保险 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

法律客观:

《 女职工 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