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它于1954年9月20日通过并公布实施,经历了多次修订和完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法律和最高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等方面的内容,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它是中国现行的政治体制和法律体系的基础,也是中国各级法律的最高准则和判断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共有12章, 138条,包括宪法的基本原则、国家机构和政府职能、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宪法修正等内容。其中,第一章为总则,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条规定,体现了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是中国宪法制定的基石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