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2-12
在信用证业务中,通知行的主要职责是向受益人通知信用证,即想受益人提交所通知的信用证的正本,并对信用证的真伪予以确认,并收取通知费。通知行在通知信用证时,要出具有通知行签章的“信用证通知书”。
议付行的主要职责是按照信用证开证行的指示,审核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如果受益人交单相符,则议付行需要按开证行的指示行事,即对受益人做议付——先行垫款给受益人,但要扣除自议付之日起,到预计收到开证行付款之日止的利息和议付费,然后将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寄往开证行,并等候开证行对议付行的付款。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