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方的保险,是否可以赔付,我是否有份?

7月份,我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方4人,我与司机重伤,死两人。我方(司机的车)的保险,保险公司是否可以赔付,是什么项目?可以赔给我多少?
我方死者家属说咨询律师了,可以给每人一部分钱,因为对方不赔,只等判刑,现在我的伤还没有看好,缺钱啊~~
问题补充:
我方4人为公司外派出来工作,在外出工作期间出了交通事故(司机是我的同事,他自己的车,公司内部称属于私车公用),已经认定为工伤了。前期住院期间公司垫付了一部分钱,后期我们当地定点医院医疗水平差,我与司机手术失败后,转北京治疗。现阶段司机的伤已基本看好了(全部为公司垫付),我的牙齿坏了掉了16个,需要治疗,可是钱现在没有人出,公司称工伤只能报300元每个。肇事方从未露面,也不赔付(自称赔不起),大家说我该怎么办,后续预计还需要20万??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无责方的保险不承担赔偿责任,所有赔偿责任由全责方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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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可以由保险赔偿,超出部分,有你承担。如果对方走诉讼程序,诉讼费也需要你来承担。
发生交通事故,走保险的具体程序如下

1. 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
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及时报案很重要
保险车辆若发生道路保险事故后,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
保险车辆若发生非道路(如小区等)保险事故后应向公安管理部门报案,并及时(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保险车辆若发生涉及人伤的保险事故,应及时抢救伤者、严重人伤向医疗部门报案,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向医疗核损部门咨询。
保险车辆若发生盗抢事故,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之后还应配合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做笔录及现场勘查;到报社办理登报声明;到养路费稽核处办理停驶手续;公安机关侦察;三个月内被盗车辆找回,保险公司赔付因盗抢引起的修理费用,三个月后车还未找回就到保险公司办理权益转让书;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手续,办理理赔。

2. 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注释:
为了能够尽快赶到出事地点,保险公司在全国范围内都设有网上定损点,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查勘、定损。
1、需要现场查勘定损的:保险公司会派专业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查勘处理。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
2、不需要现场查勘定损的:保险事故车辆拖至离事故现场较近的修理厂。如该修理厂是保险公司的远程定损点,可直接对事故车辆定损。不是的,可以联系保险公司派专业人员前去定损。
3、如果保险公司在限定的时间内没有派定损人员到定损点进行查勘、定损的,被保险人可与保险公司商议,申请驻点的物损评估机构进行定损,保险公司对评估机构的定损应当予以认可,但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的真实性有勘验、调查的权利。
4、当事人对保险公司的财产损失核定不认可的,在车辆未修理之前可申请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核定;当事人对评估机构的定损仍不认可的,可向评估机构的上一级机构要求重新核定;对保险公司的定损或评估机构重新核定均不认可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个回答  2012-12-11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方的保险,不可以赔付。由全责方赔偿。
第3个回答  2012-12-11
你无责,与你是否全险无关,你自己的保险不可以赔付。
对方全责,对方负责赔偿!
然后如果对方上了相应的保险,在赔偿范围内,则可以将赔偿转移给对方的保险公司。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追问

对方只有一个12万的保险,到我这赔不了多少

追答

恩,12万的那个是交通强制保险。确实陪唱不了多少。
我能确定的事情是,你无责的话,你的保险公司确实一分钱都不会赔的。都是对方的责任,道理就是对方付出。
鉴于你这样的情况,建议你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对方变卖房产等形式,对死者进行赔偿,治疗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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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2-12-11
每人分一部份理赔金,对方不赔还是保险公司不赔?追问

肇事方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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