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没有拿离职证明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可以这么说,离职证明就是工作经验证明,在找新工作的时候,很多公司都会要求携带离职证明。一、没有离职证明怎么办《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所以,单位应当出具证明,并办理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单位没有办理社会保险的,应当给你补办。单位拒绝办理以上手续的,你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单位由此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赔偿。二、正规的离职证明怎么写1、证明格式。2、必有信息:单位名称(注册全称),离职者姓名,离职者曾任职务,在职时间,证明开具日期,开具日期处加盖公章(“骑年压月”)。3、有竞业限制协议且公司方面支付了补偿金的,建议在离职证明里加以说明竞业限制约定。4、页眉打印有公司LOGO——宣传公司形象。5、一般用A4纸打印(档案管理标准),现实中也有些公司采取一式两份中间分割处盖骑缝章的方式。6、无错别字,不允许篡改,若填写证明时出错建议重新开具。7、现在的证明一般是在留存的空白版本基础上添加变动信息后打印,看上去整洁,美观,便于存档。不建议使用便笺手写。8、开离职证明必须要盖“鲜章”。9、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公章或者人事章。三、离职证明丢了怎么办可以请原单位补一张。但当事人离职证明已经丢失,原来公司又不肯补办,建议当事人采取以下补救措施:1、继续与原单位协商沟通,因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但是如果单位已经出具,当事人不慎丢失,那么是当事人的责任,单位没有义务再次出具。2、如果经过沟通协商,原单位依然不肯补充出具的,属于单位恶意或者有过错的,甚至违法的,可以通过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的方式,由劳动行政部门协调或者处理,或者到社保咨询是否已经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备案,通过备案来解决该情况证明。3、以上仍然不能解决问题,可以与目前单位说明情况,或者当事人自己书面提出声明,由现在准备接纳的单位来处理。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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