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的种类有哪些

如题所述

商业信用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互相提供的,和商品交易直接相联系的资金融通形式,其主要表现为两类: 一类是提供商品的商业信用,如企业间的商品赊销、分期付款等,这类信用主要是通过提供商品实现资金融通; 另一类是提供货币的商业信用,如在商品交易基础上发生的预付 定金 、预付货款等,这类信用主要是提供与商品交易有关的货币,以实现资金融通。 伴随着商业信用,出现了商业票据,作为 债权债务 关系的证明。 国家信用是以国家为主体的资金融通活动,其主要表现形式为: 国家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来筹措资金,如发行国库券或者公债等。国家发行国库券或者公债筹措的资金形成国家财政的 债务 收入,但是它属于一种借贷行为,具有偿还和付息的基本特征。 具体而言,消费信用指的是企业、金融机构对于个人以商品或货币形式提供的信用,包括: 企业以分期付款的形式向消费者个人提供房屋或者高档耐用消费品,或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提供的 住房贷款 、汽车贷款、助学贷款等。 民间个人信用指的是民间个人之间的资金融通活动,习惯上称为民间信用或者个人信用。 《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 、 盗窃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 身份证 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 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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