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入伍视力要求: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经激光近视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参军体检中,视力检查统一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用5分记录法记录检查结果,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者,需用矫正镜片测视力,矫正不到4.8者应查眼底。
参军入伍身高、体重标准
1、身高
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特勤人员:坦克乘员162―178cm,潜水员168―185cm,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空降兵168cm以上,空军航空兵第34师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165―172cm,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180cm以上。
2、体重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